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文体旅局职能简介
1.研究起草本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负责黑砂产业发展;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我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宣传等活动和体育赛事。
4.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文学艺术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荥经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乡(镇)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8.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研究和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管体育彩票销售。
9.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境内外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承担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的指导、推荐、评定和复核等工作责任;承担全县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核、申报旅行社。组织金熊猫旅游标准推广应用。
10.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荥经县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1.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2.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5.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16.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协会的业务活动。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体育发展中心不再承担体育行政职责,原县博物馆(县文物局)不再承担文物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文体旅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围绕“一个目标”引领
聚焦全国生态价值转化样板区使命,围绕三年建成“中国黑砂城、‘两山’示范区”发展目标,对标“三区一县”发展要求,抢抓2024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雅召开之机,加快推进“三山一城”建设、加快推进貊貊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和牛背山镇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貊貊小镇、云峰小镇等以会促建文旅项目建设,围绕“六大民宿集群”建设,充分挖掘“七古”资源。持续文旅宣传营销,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提升对外影响,全力争创天府旅游名县。
2.狠抓“四个重点”保障
一是抓项目,打造产品,丰富业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持续丰富“五游荥经”场景,加强“五游荥经”旅游主题线路打造。坚持跑项争资、贷款融资、招商引资、资源换资“四措并举”,全力保障荥经县龙苍沟发展村旅游度假区阳坪片区森林康养旅游项目、云峰栖谷、严道古城、貊貊奇幻岛、阁道荥峡文旅融合项目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品味的旅游等级民宿。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化发展,优化乡村民宿布局,打造龙苍沟乡村民宿集聚区,推动乡村民宿品牌化建设,完成旅游民宿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抓创建,塑造品牌,提升质效。加快景区软硬件提升,补短增效,推动A级旅游景区品质化运营,开放型景区规范化管理,2024年争创新添藏茶园区、五宪鲟鱼园区为3A级旅游景区,桌山旅游度假区争创为市级旅游度假区,鸽子花酒店为3星级酒店、七星园为4星级酒店,叠翠溪景区为省级研学基地。
三是抓活动,创造流量,扩大影响。高质量、高水平承办2024年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深化与驴妈妈、马蜂窝等或内头部旅游企业合作力度,加强活动策划包装,不断提高节会水平。形成“文化活动+体育赛事”IP,常态化举办元旦焰火晚会、2024年荥经县迎春文艺晚会。办好2024年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子活动暨荥经第十六届鸽子花节等文旅活动,通过活动立体式展示荥经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旅融合发展的累累硕果,全方位展示荥经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美好前景,进一步扩大会节活动影响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荥经地方特色的节会品牌。
四是抓安全,营造环境,守好底线。积极抢抓荥经文旅发展的“黄金期”,高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一手创新优质供给,一手筑牢安全底线,打造文旅加速复苏和安全有序的“安全样本”。充分发挥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文体旅行业监管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督导被检查对象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落实,实现风险闭环处置,筑牢文旅市场安全防线。
3.提升三个服务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按照“125”计划奋力开创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新局面,持续深化巩固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成果,让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成为常态,基层阵地使用、队伍建设、活动开展成为状态。力争2024年12月前完成全县2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进一步优化文化服务阵地空间设置。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一个文化阵地、塑造一个文化品牌、遴选一个高水平节目、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文化队伍、每年举办1-2场高质量文化活动,不断做大我县文化品牌矩阵,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打响荥经公共文化“名片”。
二是提升旅游综合服务。坚持落实《荥经县大力推进“文旅兴县”战略的支持政策》、《荥经县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旅游民宿建设工作指南》,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推进“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评定工作;强化景区市场秩序整治,统筹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能力提升,选优配强行业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构建高效协调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打造有品质旅游目的地;编制景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预案,建立景区和非景区预报预警和信息速报制度,确保预警信息闭环、终端见效。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刚柔并济”,不定时组织开展针对旅游景区、文保单位、出版物市场、酒店等场所的联合专项整治,构建稳定良好的文旅发展环境,让游客在荥经玩得放心。
三是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参与,搭建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扩大赛事活动供给,构建群众自觉锻炼身体、体育朝气蓬勃的良好局面。2024年拟新建安装十套50件“全民健身路径”,升级布局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依托社区公园室内室外丰富的场地资源,力争真正实现“把体育场地建在群众身边、健身活动办在群众身边、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落实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抓好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旅游发展股、体育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荥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荥经县文化馆、荥经县公共图书馆、荥经县博物馆、荥经县旅游发展中心、荥经县龙苍沟森林公园管委会、荥经县体育发展中心、荥经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荥经县文体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10.93万元,较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25.2万元,上涨39.8%。
(一)收入预算情况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10.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1.62万元,占49.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9.31万元,占50.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311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91万元,占47.15%;项目支出1644.02万元,占52.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0.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5.73万元,原因为1.上年度结转1541.62万元;2.本年度开展活动和实施项目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9.31万元、上年结转1541.6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91.7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62.9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2.89万元,其他支出130.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9.3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减少86.4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在编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0.11万元,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91.77万元,占8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3万元,占7.13%;卫生健康支出62.92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112.89万元,占3.79%;其他支出130.83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71.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75.5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图书馆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92.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和旅游发展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7.53万元,是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的县级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下属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2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博物馆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其他文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25万元,主要用于:太湖寺消防安装、评审、维护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体育发展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9.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日常运行维护的项目支出,包括维修维护费、定期检查检测、安装服务等,保障广播电视正常运转。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6.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支出19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4.8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75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其中:轿车1辆,面包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结转到本年度。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在编人员减少4名,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5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荥经县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53.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02.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馆(项)2023年,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荥经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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